第16章 (第1/2页)

客人不仅能在这里买文房用品,还能坐下点杯茶水,边喝边看书。

铅笔也分很多种,有专门写字用的,专门画画用的,甚至还打算尝试增加了矿物颜料,做一批彩铅。

这天沈朝颜带着沈临风去盯铺子的装修,回家前又去了一趟作坊。

这些工匠们的手艺太灵巧了,做出来的铅笔除了普通款,还有在笔头上雕兔子,小狗,小羊,老虎等式样的。

木头也被染出五花八门的颜色,看得人眼花缭乱。

沈朝颜特别满意,“二哥,等第一批铅笔做出来,你分别让人送去国子监和立则书院,给每位学子都发三支款式颜色不一样的笔。”

“啊?国子监和立则书院都有好几百号人,每人送三支,至少得送两三千支。咱们一分钱还没挣,就贴钱送这么多笔出去,岂不亏大发了?”

“放心,亏不了。以国子监和立则书院在京城名气响,他们用什么,其他书院的学子也会争相效仿。一旦他们觉得好用,将会成为我们的活广告。普通款一定要多生产,薄利多销。至于花里胡哨款我们可以再出些私人定制模式,可以帮忙在笔上刻名字以及客人喜欢的式样,不过价格得翻个几十倍。”

普通款原料就用普通木材,工序简单,造价低,受众定位是寒门子弟和普通老百姓,只要不亏本,定价一定要低。

至于私人定制款就卖给富家子弟和达官贵人。

这群人不差钱,秉持着能宰一个是一个的原则,用包裹笔芯的木头就要划分各种等级,紫檀木,黄花梨,青龙木,大红酸枝通通整上!

等铅笔稳定生产之后,她还打算研究一下造纸术,把纸的价格也打下来。

沈临风一开始只是以玩票的心态陪妹妹创业,但是最近听了许多沈朝颜开铺子的理念和方案,他对自家妹妹愈发佩服,自己也像打了鸡血一般,干劲十足。

他有预感,等他们家做的笔正式销售,定能让很多穷困的孩子也有机会读书写字,迈进书院的大门。

说不准,他们沈家还能在历史上留下辉煌的一笔!

他越想越激动,握紧拳头道,“妹妹,咱们好好干,把书斋做大做强!再创辉煌!”

打秋风的来了!

关于如何打响铺子知名度,他们兄妹俩讨论了一路。

半个时辰后,马车缓缓在沈府门口停稳。

沈临风跳下马车,正要伸手扶自家妹妹,眼角余光不经意瞥到不远处石狮子后头躲着两个人。

一个老妪和一个年轻姑娘。

两人皮肤黝黑,穿着暗色的粗布麻衣,头上裹着布巾,一副乡野村妇的打扮。

老妪个子不高,有点驼背,脸上满是皱纹。

年轻姑娘是个吊眼角,五官长得还可以,却有几分狐媚相。

两人看着都不是好相处的模样。

她们探头探脸地四下张望,看起来很可疑。

“你们鬼鬼祟祟的,干什么呢?”

沈临风扯开嗓子,冲她们冷喝一声。

老妪吓得一个趔趄,差点儿摔个狗吃屎。

她扒在石狮子边,一双精明的眼睛在他身上打了个转,抄着外地口音惊喜地开口,“哎哟!你是风哥儿吧?都长这么大了呀!十多年前,我见着你的时候,你还是个喜欢流鼻涕的奶娃着呢!现在长得真是越来越俊了,瞧这胳膊大腿壮的,有你爹年轻时候的风采!”

她套近乎的话让人听着很不舒服。

不过,没等沈临风回话,沈朝颜也从马车里出来了。

她视线落在老妪二人头顶直白的简介上,漂亮的眸子不由眯了起来。

【打秋风二人组,胡氏五十八,翠丫二十一。】

上辈子看漫画书的时候,这两个不要脸的家伙可是让她印象深刻呢!

胡氏是沈庆元母亲的妹妹,翠丫是胡氏的孙女。

在翠丫父母病死后,胡氏一个人将翠丫拉扯大。

她们住在离京城三四百里远的小村子里,而翠丫已经勾搭上村长的儿子铁柱,并且顺利跟他订亲。

但是一个多月前,铁柱为了修猪圈,上山搬石头的时候不小心摔倒,被石头砸烂了整个脚掌。

胡氏和翠丫嫌弃铁柱变成了残废,在吃完他家送的二十个鸡蛋,五斤猪肉后,带着二两银子的彩礼钱跑了。

铁柱家气不过,在翠丫逃婚后,发动整个村子一起找人。

这对祖孙躲躲藏藏了大半个月,胡氏想起自己已故的大姐有个在京城当大官的儿子,便立刻来京城投奔沈家。

沈庆元夫妇见她们祖孙孤苦伶仃,就收留了她们。

谁知胡氏在沈府蹭吃蹭住,还不知足,竟然妄想把孙女嫁给沈临风,名正言顺地赖在沈府享受荣华富贵。

然而,沈临风虽然长得胖,却也是沈家富养出来的公子哥。

他压根看不上翠丫,在翠丫勾引未遂后,他气得当场将二人赶出沈府。

胡氏怎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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