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节 (第2/3页)

这种送到嘴边的肉。

都不待讨论,众人就一致决定抢他丫的。这个节骨眼儿上赶往达迪尔城,就算不是叛军,那也是叛军。

光明正大的划水

第一次出门打劫,哈德逊的心情是兴奋中夹杂着忐忑。直觉告诉他,这个时候还要往达迪尔城赶的车队,绝对不会是运送什么珍宝。

受限于兵力,联军做不到四面合围,但也不会放任他们自由出入,妥妥的将脑袋系在裤腰带上干活。

怀疑归怀疑,抢劫还是要参与的。根据以往的人生经验,哈德逊非常清楚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“穷”更可怕。

别看在这场战争中,他也捞了不少好处,可大部分都是难以变现的物资,哈德逊手中的现金依旧少得可怜。

若是谋划领地失败,沦为流浪骑士也就罢了。要是计划成功,以他的家底可没有办法支撑领地重建。

怀特和莱顿两郡都被打残了,哈德逊可不认为自己拿到的封地毫发无损。没有钱的领主,就是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。

看切尔斯骑士就知道了。一个魔法狂热粉死宅,在生活的逼迫下,硬是成为了抢劫大队大队长。

……

“执事大人,前方有军队拦路,看来我们被敌人发现了,还要继续赶往达迪尔城么?”

看了一眼前方,为首的中年执事冷漠的说道:“艾伦,给你说了多少次,不要叫我执事大人。现在我们是骷髅会的人,你得叫我圣子!”

“是,执事……不……圣子大人!”

青年男子慌乱的回答道。

显然,他对突然变幻的称呼,还是有几分不适应。

翻了翻白眼,对这个迷糊手下,中年男子从来都不抱有任何希望。

“行了,传令下去准备战斗。一支队列都摆不齐的乌合之众,也敢跑出来学习打劫,正好给他们一个教训。”

中年男子淡定的吩咐道。仿佛已经原谅艾伦刚才的错误,连提都懒得再提。

只是从一众手下惶恐的神色中可以看出来,中年男子并不是那么大度。没有追究责任,那是因为他从来都不和死人计较。

在这个节骨眼上,要护送车队进入达迪尔城,摆明就是九死一生的任务。出现在车队中的人,都是不幸被选中的倒霉蛋。

故事可以追溯到两个月前。起兵造反成功的骷髅会大发横财之后,斥巨资向他们下了一笔订单。

原本是不想接的,毕竟要他们派人护送过来,很容易被人抓住把柄,怎奈骷髅会给得实在是太多了。

看在利益的份儿上,教廷以最快的速度凑齐了物资,还派出高手深入魔兽山脉抓捕了一头大地之熊幼崽。

当然,教廷表现的这么积极,除了骷髅会出大价钱之外,最关键的还是想要搞出大事情来。

在教廷看来,骷髅会闹得越大越好,最好将骷髅之主召唤过来,给阿尔法王国以重创。

要是能够肆掠大陆,那就更完美不过了。只有闹得局势不可收场,大家才会意识到教廷的重要性。

……

“冲!”

伴随着切尔斯骑士的一声令下,第五军的精锐直接向车队杀去。手持弓箭的哈德逊,毫无疑问是落在了队伍最后面。

“八百对五百,优势在我!”

见到这一幕,哈德逊非常的安心。只是令他诧异的是面对大兵压境,敌人居然不仅不慌,反而发起了针锋相对的反冲锋。

更令哈德逊无语的是敌人居然全部都是披甲骑兵,装备比第五军的精锐都要好上几分,一度他都怀疑打劫错了对象。

肆掠两郡之地的叛军,能够拿出五百匹战马不奇怪,可要凑齐五百训练有素的骑兵那就有难度了。

真要是有五百精锐骑兵,为啥之前劫粮草的时候不用,反而出现在神秘的车队中?

迟疑的不光是哈德逊,冲在前方的切尔斯骑士同样发现了不对,为了不造成不必要的误伤,急忙勒紧马绳询问道:“你们是什么人?为何在这种时候,赶往达迪尔……”

“城”字还没有出口,对面已经向他投来了飞矛。不需要确认了,这就是敌人。

幸好切尔斯也是经验丰富,在问话之时也没放松警惕,一剑挑开了扑面而来的飞矛。

帅气的姿势,看得哈德逊是两眼放光。不过使用骑士剑是高阶骑士的专利,像他这种萌新小骑士,想要活得更久,最好还是老老实实用骑士枪。

一寸长,一寸强。

战场之上,实用性永远都是第一位的。虽然剑乃百兵之君,可那也要看什么人用。

躲过了一轮偷袭,第五军上下也火了。居然比他们还不讲骑士精神,简直是岂有此理!

“杀、杀……”

两军很快就绞杀在了一起,虽然第五军人数更多,但是架不住对方全是骑兵,一时间反而陷入被动。

敌人都是精锐!

做出这个判断之后,哈德逊也顾不上划水,直接抡起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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